My photo
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Jul 26, 2005

2005/07/25

 

 何為社會正義?社會正義難道只是嚴格執法而已?一個

正義的社會,應該是個保障個人生活自由的地方,但是在

週日凌晨AXD舞廳的臨檢中,卻讓我見識到社會正義的幻

滅--看似正義的執法過程,竟隱隱然有著警察所代表的

合法暴力。



 有人要問:「裡面明目張膽的賣藥,怎可以不抓呢?」

法律上規定用藥非法,所以賣藥,用藥,或是身上攜帶藥

物者就是目無法紀,需要被繩之以法。



 問題是,「臨檢」究竟能不能假定「所有舞客都是持有

/使用藥物的嫌疑犯」而予以搜查?侷限舞客的人身自由

,要求檢查口袋與包包的物品,是否合法?甚至聽到同行

的幾名女性友人,竟被要求與女警一同進入廁所,將身上

所有衣物脫光--包括內褲與胸罩--全身都被仔細搜查

之後,還要她們蹲下,兩腿岔開,蹲跳!



 為什麼跳?要看看她們是否將毒品藥物藏匿在生殖器官

內啊。



 我感到痛心。身為不用藥的合法公民,當我們努力配合

警方的檢查,卻因為「身處一家被貼了標籤的舞廳」而被

警方如此對待--顯然違反人權的「臨檢」方式--我們

感到社會正義的被濫用,被矮化,警察不是人民的褓母嗎

?而我們只感受到被警察羞辱。



 用藥是非法的,我也絕對支持所謂反毒,反黃的「陽光

專案」。然而,警方以這樣的方式執行公權力,只怕會讓

更多人懷疑我們社會上所謂的「公平」與「正義」吧。

 

1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