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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Apr 7, 2008

2008/04/06

 

※ 引述《-------- (Burden Of Proof)》之銘言:

: 課堂上,教授說個案報告裡不要寫除了年齡、性別以外的過多資訊,

: 包括:種族、性傾向之類的,他說這些標籤把人依照項目放在盒子裡

: ;班上一名女同就反彈,我明白她意思,因為雖然不去看這些所謂的

: 標籤象徵著一種平等與避免被宰制,但忽視差異,也落入另一種新的

: 權力關係。我想起這幾天我看到某版談到,是否該區別「同志文學書

: 寫」與「書寫」二者的差別,若文學是書寫「人類」,沒必要特地將

: 某種族群劃分開來,譬如本土文學、性別文學、受害者文學,但當一

: 切又如何高尚時,是否又將所有的差異弭平。

: 到底是要相信標籤的細緻,還是要把所有人類歸於一統的標籤?





  啊,這個問題好大啊。



  文章裡頭提到的是我的板吧?就算不是,我也自己一屁股坐下了,

別見怪才是。--其實我文章裡頭提的並非該不該區分「同志文學」與

「文學」,而是「我到底要不要戮力經營同志文學」。重點是,我們不

能否認對於人、對於文學、對於差異性標籤的存在(畢竟透過標籤讓別

人、讓自己快速地「接近」,是那麼方便的一件事情),但正因為理解

到使用標籤往往過分便利了,而讓群組內的「個體」差異變得不再顯著

,標籤,本身會不會是把組內差異歸為一統的兇手?



  標籤本身不可能細緻,因為那樣就與標籤存在的目的相左。



  在這樣的狀況下,標籤的分類類目又不免讓人懷疑--為甚麼是這

樣分,而不是那樣分?為何是取這個集合,而不是另一種集合?



  我想這就是問題所在之處--我看見了標籤,但我要小心翼翼地去

避免它;好比我所有的書寫其實都是同志書寫,但在許多狀況中,我發

現自己的作品被過分粗暴地扔進「同志書寫」的類目底下(即使作品本

身關照的主題其實和同志不怎麼相關),而只能在這種、或那種理論框

架底下被討論--我不禁想,噯,我們不是「不去看標籤」,而是在實

務操作上,我能不能實際嚐嚐罐子裡賣的是甚麼藥,再來看標籤?



  就像我看表演之前一向不看節目單。因為標籤時常限制了人們的想

像,而對文學作品來說,帶著想像力去閱讀,不是重要的事情嗎?









  希望這篇回文不會讓你覺得困擾。僭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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