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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Sep 14, 2013

同志婚姻是顆大鑽石

 
九月7日,上週六,凱達格蘭大道上席開百桌,1200位台灣公民齊聚舉杯,不是為了哪個達官顯貴嫁女娶媳,而是為了慶賀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終於要將研擬時間長達三年的「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及收養」民法修正草案正式送進立法院,採取三管齊下的方式,力圖讓台灣婚姻與伴侶制度的往前邁進一大步。

儘管婚姻平權、甚或伴侶制度要在台灣落實,可謂八字都尚無一撇,會場上,還是有同志的媽媽高喊「爸媽最想看到子女結婚了,孩子老了有伴,才安心啊!」場景真是令人動容,有人更當場哭花了妝。不過,撇開「老來有伴」是否真是每個人都嚮往的人生終極目標,也先不去談人生而平的人權問題、乃至關於婚姻是否自古即是一夫一妻,又或者「婚姻」如何被現代社會宗教所綁架等等哲理上的辯證,光就經濟層面,就應該讓台灣的婚姻平權早日落實。

都說,婚姻其實是傳統社會規劃出來的,一樁不折不扣的買賣,是經濟行為,而非文化行為。

於是我們甚至可以單純地從經濟模式來思考同志婚姻。

想想你身邊的朋友結個婚,要花多少錢吧。

婚前要先有求婚戒指、訂/結婚戒指,拍個婚紗照要請整天假上山下海象徵山盟海誓,文定要租禮車,更遑論婚禮宴客少說二、三十桌,家裡有些地方關係的,甚至開他個百桌都不是甚麼新聞。結婚了,別忘了度個蜜月給他/她一輩子難忘的回憶又免不了要再次上山下海繞著地球跑……一整套忙完,沒有個幾十萬,口袋不夠深的還真沒辦法。所以才要辦喜宴收禮金跟朋友同事長輩們搶錢。

嗯,好啦……我收回剛那句話。

我重新說一次好了。所有去吃喜酒的人都是心甘情願掏錢,絕沒有被搶的感覺。

不過呢,這回可有人要說了,但台灣社會對同志婚姻尚無社會共識……有人可是被原生家庭掃地出門,沒詛咒同性戀兒女死在路邊都已經很客氣,親離子散的例子所在多有,倘若說要結婚,哪來的親朋好友讓你席開百桌?

不是說台灣是海島國家嗎,當然我們做這樁生意,鎖定的是整個大東亞地區,要立足福爾摩沙,放眼東亞,把鄰近國家的同志都當成台灣的腹地,這生意才做得大。沒看華航都推出日本結婚行程了,台灣為何不能大作亞洲同志來台結婚的生意?

除卻泰國曼谷,台北可能早就是東亞地區的同志首都。其中商機之大,自是不言可喻,其實日本,香港,新加坡,甚至上海,吉隆坡同志來台旅遊早就行之有年,他們可以光為了一場週末的派對專程飛來,週日又飛回去,在地消費更不眨眼。台灣地理位置正居東亞中心,最遠的新加坡也頂多四個多小時航程,旅遊行程負擔輕,台北又是對同志相對友善的城市,自然引爆亞洲同志來台。不僅紅樓露天酒吧區招徠國際客層,更晚的深夜,連舞廳抑或三溫暖都不乏各國口音。

想想看,倘若這些同志不只是來台旅遊,而可以來台「結婚」,台灣民間正好成立專門的事務所,提供新人結婚照(當然可以由新人自選男女裝扮或不男也不女發揮創意都很好)、婚禮婚宴代辦(形式自由甚至可以搞成銳舞派對又有何妨)、飯店新婚洞房代訂的一條龍服務,乃至台灣這些年來大張旗鼓嚷嚷的咱們有豐富的觀光資源,太魯閣、墾丁、澎湖、蘭嶼、綠島,更可一舉成為同志新人在台蜜月旅行最佳去處,簡而言之,能讓來台結婚的同志新人多在台灣留幾天,就多為台灣賺進幾把外匯,怎麼不是一筆好生意?

這麼想吧。假若一對已經在一起多年的日本同志伴侶選擇來台結婚,等了大半輩子的一大美事,他們在東京大阪名古屋甚至北海道的朋友們,又能不能一起飛來台灣,見證他們人生的重要時刻?

當然能。

於是一對新人結婚,說不定就能組一團旅行團。一團觀禮團得訂多少間房,又得吃多少頓飯,喝掉多少酒水開過幾場派對?不相信同志這麼肯花錢?十月底,看看台灣同志大遊行期間,台北的旅館飯店空房有多麼難訂你就知道了。況且對台灣政府而言,讓海外同志來台結婚的唯一成本是甚麼呢?就是頒給這些同志伴侶一紙證書:「某某某與某某某已經在此結為夫夫/妻妻/法律上的伴侶。」

算盤撥一撥,對台灣經濟而言合算不合算,看倌你內心明白。

這樣的商機,其他國家當然不會矇了眼睛不去看。事實上,在美國宣告「捍衛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違憲之前,早在2006年就通過同性伴侶可締結婚姻關係的加拿大,就鋪天蓋地對著僅一界之隔的美國公民大拋媚眼一雙假睫毛眨了又眨,在電視、雜誌、電台播放一系列廣告,標榜「來加拿大結婚吧!」加拿大政府著眼的是甚麼?當然是被稱作「粉紅錢(Pink Money)」的、龐大的同志社群的消費能力。

根據美國同志媒體《Wisconsin Gazztte》報導,2012年美國的LGBT(男女同志、雙性戀與跨性別人士)總消費額,可能高達7900億美元。只要爭取到這龐大基數的1%,用在前往加拿大結婚、加上親友團普天同慶找個藉口往北旅遊,再加上新婚同志的蜜月旅行也安排在加拿大,豈有不讓加拿大經濟大發利市的道理。

想想台灣可以怎麼做。

一海之隔的中國13億人口裡頭如果有5%是同志,這筆生意,又可以做得多大。

即便對同志或非同志而言,婚姻可以不是組成家庭的唯一想像、更非幸福唯一的途徑,但只要有人喜歡、有人需要藉由婚姻此一形式的制度,就讓他們能夠結合吧--況且那對台灣政府,又絕對是筆穩賺不賠的生意。

就讓同志婚姻合法化吧,那可是顆經濟活水的大鑽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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