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photo
1985年生,宜蘭人。紅樓詩社出身,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現於資本市場討生活,頭不頂天,腳不著地,所以寫字。   曾獲文學獎若干。著有現代詩集《青春期》,《嬰兒宇宙》,《偽博物誌》,《我只能死一次而已,像那天》,《嬰兒涉過淺塘》;散文集《樂園輿圖》、《棄子圍城》、《天黑的日子你是爐火》、《阿姨們》。作品多次選入年度散文選、年度臺灣詩選,以及《七年級新詩金典》、《港澳台八十後詩人選集》等選本。   Contact email: yclou342011@gmail.com

Oct 21, 2013

那天,男孩戴上他的假髮

 
男孩「霍」地一聲拉開衣櫃門,視線跳過每件素面襯衫,直條紋襯衫,跳過POLO衫和T恤,更遑論那些摺疊妥當的領帶,領結,牛仔褲和西裝褲。層層疊疊,他把衣物往床上扔,只因這不是上班的日子,亦非如往常戴上面具的時刻。他不穿這些。他的衣櫃深處,有一道通往納尼亞(Narnia)秘境的隧道,在那裡,他有幾件蕾絲短裙,黑色網襪,化妝盒,貼滿晶瑩亮片的小可愛,一雙桃紅色高跟鞋……

過去,他總是把這些藏得很深很深。過去這些傢俬,一雙垂墜的耳環,一條披覆頭頂的絲巾,從不真正屬於他。

只是他總在父母外出的夜晚,潛入母親的衣櫃,將自己幼弱的身軀放進母親的長裙,假扮成水手服美少女戰士或者戰神雅典娜,以及那句通關秘語:我要代替月亮來懲罰你。時間過去,男孩成長得更加倜儻拔萃,但他依舊思念那個不同於日常的自己。這天,男孩在穿衣鏡前妝妥了容顏,確認眼角的眼線拉出飛簷,確認豔紅的唇膏已勾勒豐滿的雙唇。他對著鏡中的自己眨了眨眼,衣著縫線非常完美地墊出他的腰身,高跟鞋令他足足長高了12公分,令他自信,令他驕傲。

驕傲於一個真正「想要這樣」的自己。

左右端詳,還缺少甚麼呢……

對了,還有一頂寶藍色的假髮。調整假髮在正確的位置,髮線,捲俏的髮尾,遮住他剃整俐落的鬢角。如此便可以出門了。他想。

他艷光四射,他光彩奪目。他踩著高跟鞋踱入捷運站,踩過路人婆嬤吃驚的下顎。

鞋跟的喀搭聲響,敲醒整座城市的眼神。那道延伸往月台的樓梯,已鋪滿了晶亮的星光,他在這裡,聚光燈注目之處,廣袤的伸展台在街頭,在捷運站,令他所走過的每塊地磚,逐一亮起。




扮裝,無非是模仿男性或女性的刻板體態、裝扮和動作,讓妖嬈的更妖嬈,讓陽剛的更陽剛。有人撇撇嘴,說,娘娘腔。有人問,為什麼?也有更多的人反問,為什麼不。

扮裝皇后,可不一定從屬於陰性。

1969年6月28日,紐約Christopher Street的石牆酒吧(Stonewall),扮裝皇后(drag queen)們因警察的非法臨檢,雙方起了激烈衝突,那是當代同志運動的濫觴,讓紐約成為同志運動的起點,是同性戀第一次起身爭取自己也有存在的權利。是被父權陽剛暴力逼至退無可退的扮裝皇后們,揮出拳頭向性別的暴力宣戰,是那些被視為女兒身、查某體的皇后們,讓石牆事件(Stonewall Riots)留名青史。

時間是2013年6月28日,石牆酒吧依然在紐約同志驕傲遊行(Pride Parade)的終點不遠處,繼續營業著。

這一年的紐約遊行,氣氛格外不同。不只因為是紐約,更因為美國的捍衛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在遊行前兩日正式宣告違憲,就法律意義而言,不僅確立了少部分同志公民的憲法權利不再遭到剝奪,更意味著同性婚姻的合憲性已獲得美國聯邦政府承認。隊伍中,紐約法院的花車駛過每個街角,都讓周圍的人群激動歡呼,更多的是猶太,印度,阿拉伯,黑人與華人的隊伍,來自相形各異文化,國族,人種,膚色,性別,性傾向的人們,都在這裡。扮裝不扮裝的人們,都在這裡。

同志的扮裝文化演繹到如今,已經成為一種積極、主動的言說方式。

一直有這樣的問題:為何同志遊行都要穿得那樣誇張,低調一點、「正常」一點,不是很好嗎。

可是可是,誰又能大聲地否認,那些西裝筆挺,三千脂粉,冠冕堂皇的「日常」,可能可能才是真正的扮裝;誰能否認,所有社會性的片刻,當律師說著律師的語言,工程師說著工程師的行話,當保險業務是保險業務露出他們招牌的假笑,當每一個店員甜美的「歡迎光臨」此起彼落地響起,那些不允許每個人是每個人自己的場所,時刻,和情境,每個人都成為了不是自己的扮裝者

「扮裝」這一詞彙固然隱含了「特定性別應有的樣子」,然而當更多人扮成了檳榔西施,仙杜瑞拉,雪女,靜香,觀世音,那又何嘗不是對性別的拆解,讓每個身體都成為一個劇場,進而打開了更多性別的光譜。

不需要先驗地預設了,誰該是什麼樣子,人應該是什麼樣子,你我該是什麼樣子。

只因每個人都是不同的。

讓高跟鞋在男人的足踝上閃耀,讓比基尼在久經鍛鍊的男性體格上奪去所有的目光,裸露乳房的唯一原因是她們願意裸露,為了激怒保守者的眼神而慶祝,為了不再在意別人的愛看不愛看而慶賀。

慶賀有些時刻,每個人都能對自己誠實。

認同扮裝,意味著認同怪特事物也有存在的空間。意味著認同動搖體制之必要,動搖成見之必要。認同秀異的存在,更意味著包容是正確的。多元是正確的。意味著,我們願意相信甚麼是正確的。




那天來到台北同志遊行的集結點,男孩混進隊伍,放眼周身無不是化身王母娘娘,動物系,戰神與女巫,妖精高布林,啦啦隊女隊長,所有這些。男孩笑著揮手回應兩旁夾道的歡呼,擺出最美艷的姿勢等待一次次快門清脆的喀嚓聲,彷彿知道,世界真的變美好了一點,但它還可以再更美好一點。

還是有人問。

舉辦一場遊行把自己裝扮得奇裝異服,就真的是讓同志在社會上的「可見度」變高了嗎?

然而獨善其身自是不夠的。男孩喜歡人們並不一定是同性戀,雙性戀,異性戀,人們是妖姬是裸女,是阿貓與阿狗,是鬼兒與蜉蝣。男孩喜歡人們是驕傲的,喜歡人們行走,喜歡人們都在這裡。

男孩身邊有這麼多人隱藏自己的同志身份,依照這個長久以來為異性戀男性量身訂作的社會運作方式在生活,他們每年繳著各式各樣的稅金,卻不能和自己真正愛的人結婚,不能依靠一段「同性結合」的婚姻進入「婚姻」所提供給異性戀的法律保障,經濟保障,即使他們往往扮裝為自己不是的那個人,扮裝成不苟言笑的研發部門主管,卻放任真正的他們離散於「這個社會」所期待的標準之外。

苟且的「異中求同」理論已經不適用了,要求同志們努力「扮裝」成異性戀去完成社會期待的時代早就過去,現在的社會要是夠寬大夠包容,能夠接受一個異於異性戀社群的社群(並且是有著巨大人口數量只是通常習於被忽略的社群)存在才能夠說,確實夠了。在這個空間裡面,電音花車上舞動的扮裝皇后可能引發水男孩連動式的擺動身軀與歡呼,一次同志平權口號的演練與呼喊,可能使得人行道上隨遊行隊伍緩步前進的LGBT群眾同聲吶喊。

同志遊行長久以來的「扮裝」傳統,其實不過是對於平日自己處在異性戀人群當中的「扮裝」,一個最諷刺的抗議方式。

男孩喜歡人們成為他們自己。而那就是遊行最重要的意義。就是扮裝的意義。

認識自己,接受自己,揮灑自己,即使雨傘打開佔掉更多的地表面積,男孩能說「這就是我,」即使穿著妖麗站上電音花車奮力地扭腰擺臀,男孩能說,那不過是為了享受更多、更多的鏡頭。即使在人群安靜的處所牽起愛人的手,偷偷親吻的時候,我們能說--這一切是我們本該擁有。

而也因為男孩與群眾一同走在街上了,一同高歌了,一同隨著音樂節奏歡暢地起舞了,在臉上畫道彩虹吧,繼續走彩虹的路。

在這裡,這一刻,眾生平等。

同志社群也許習於在人群當中保持沉默,但是當遊行隊伍出發,你會在這人群當中看見聽見的,卻是充滿歡樂,並且期待,即使標榜著「我和你不一樣」也仍然能夠被欣然接納的,屬於同性戀的烏托邦。




那天,男孩戴上他的假髮。成為一個扮裝皇后。

前方的電音花車正播放著Andrea Doria的經典名曲〈BUCCI BAG〉,那歌是這樣唱的:

  「I've got my lipstick on / 
   My bucci bag / 
   And my proud ski dress / 
   And I am ready to rock …. 」
      –BUCCI BAG, by Andrea Doria




現代美術雙月刊:2013年08月號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